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作者:祝灵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新时代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体现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全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后,党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行持续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存在不少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持续提高。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覆盖”强调党的领导范围,“更加坚强有力”强调党的领导力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列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首,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能够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确保全党全国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的根本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和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两个确立”,这些都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作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日益凸显,党的组织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成果充分彰显,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发挥。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发挥统领作用。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比如,强调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求党的领导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等等。
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监督;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组织法,载入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的章程,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满怀信心地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推动民间艺术繁荣发展(评论员观察)******
推动民间艺术繁荣发展,为的是用老百姓熟悉和喜欢的乡土文化资源,打造老百姓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优质公共文化产品
河北沧州市吴桥县传承千年杂技文化,展现非遗迷人风采;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以西部民歌会为载体,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海南儋州市光村镇传承发展儋州调声,形成特色文化名片;陕西榆林市榆阳区依托陕北民歌博物馆,打造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地标……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名单,91个案例拟入选。民间文化艺术品牌推得出、叫得响,成为文化建设取得累累硕果的生动写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2800多个县(市、区)、4万多个乡镇,很多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它们饱含泥土芬芳、乡土味道;它们留住乡愁、孕育希望;它们有的历千年而不泯、经风雨而不衰,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和血脉。从传统的山歌、剪纸、民族舞、地方戏,到新兴的钢琴、管乐、油画、农民画,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项目,反映了我国广袤疆域里生动鲜活的民风民情,为人们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和精神支撑。
推动民间艺术繁荣发展,为的是用老百姓熟悉和喜欢的乡土文化资源,打造老百姓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化创造、享受文化发展成果。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入选案例看,有的地方发挥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的主体作用,创新打造民间文化艺术特色服务空间;有的地方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惠民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有效提升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普及率和普惠性。生动案例表明,挖掘利用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有助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着力挖掘培育盘活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民间文艺积极融入乡村发展建设,能够极大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为“三农”发展提供精神文化支持。在湖南常宁,以农村为题材创作的版画交易额达上亿元;在陕西千阳,西秦刺绣带动全县上万名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在山东淄博,淄博花灯以灯带景、以景促灯,助推文旅加速融合发展……不少地方积极探索民间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路径,在扩大民间文化艺术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同时,也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提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角,也应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余名。如何在最大限度保留质朴风貌、原生文化的基础上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怎样在传承发展中适应快速变化的文化市场,是民间文艺亟待破解的时代课题。推动民间文艺繁荣发展,为乡村振兴凝聚人心、积蓄力量,既需要强化相关部门的引导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也离不开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根植于乡野沃土、为广大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艺术,凝结着中华儿女的聪明智慧、蕴含着世代延续的文化基因,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珍贵财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传承创新中走向更广阔的舞台,我们责无旁贷、重任在肩。(邹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