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在课程建设中回答好“时代之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作为经济学教育科研一线的一名共产党员,我深感肩上的时代使命与责任。上海财经大学在人才培养中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所在的经济学院是上海市首批课程思政领航学院,作为领航学院负责人,我组织实施了学院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思政全覆盖建设。
针对经济学课程的特点,我们探索形成以课程思政案例为基础的可量化评估、可复制的高质量课程思政建设模式。我负责的《博弈与社会》课程入选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组织教师开发建设融二十大精神于课堂教学的课程思政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方式开展课程思政教育,不仅让学生以“盐溶于水”的方式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也推动了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在课程思政建设与实施中,广大教师也接受了一次价值观的强化,实现了高校人才培养价值引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学方法改革协同并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了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开拓性的论断和判断,强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推动力”。高校肩负着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的重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近十几年来积极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领了全国经济学科最新一轮改革浪潮,极大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我院的改革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同时,针对当前数字经济人才稀缺的现状,我们积极规划建设数字经济系列教材,全校协调筹划成立数字经济系,以培养国家急需的数字经济人才,并创新培养模式,融实践于学生培养过程,在解决重大问题的实践锻炼中培养学生,以达到知晓中国、报效祖国的目的。
中国当前正面临重大挑战和历史机遇,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了系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学校以我院教师团队为核心,组建成立了“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研究院”,会聚一批国内外优秀学者进行理论创新,探索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思考并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光明日报记者颜维琦、任鹏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