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全国网信系统2022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8608家******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2022年,全国网信系统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规范网络执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全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8608家,警告6767家,罚款处罚512家,暂停功能或更新621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420款,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25233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1229件。
依法严厉打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网信部门结合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及“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算法滥用、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及时查处一批传播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平台和账号。
针对淘宝直播间及店铺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信息的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浙江省网信办依法约谈淘宝网及相关直播间、店铺运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相关功能,从严处理责任人,并对淘宝网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信息的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依法约谈新浪微博总编辑、腾讯微信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对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依法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法查处“罗戈网”“中华日历APP”“小舞视界”“沙盘上的战争”等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和账号,下架“功德人生”等74款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的移动应用程序。依法查处“全媒头条中文网”“天津补贴”“驻希腊使馆办公室”等一批假冒和侵权网站、平台和账号。针对存在算法推荐问题的“爱奇艺”等多款移动应用程序,对其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和处理责任人等处置措施。
针对网站平台存在色情引流、诱导打赏、暴力谩骂、低俗庸俗等信息,存在涉网络占卜迷信等信息,存在用户账号发布炫富拜金等信息,存在涉流量造假、网络水军,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对腾讯、新浪、抖音、百度、网易、花椒、斗鱼、虎牙等多家网站平台予以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网站平台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坚决打击遏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网信办不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滴滴公司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
同时,国家网信办加强对地方网信部门工作指导,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网络执法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个别互联网企业怠于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整改、警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依法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以强制、诱导、欺诈等恶意方式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超凡清理管家”等294款APP。针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空空语音”等44款APP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其予以下架处置。
大力推进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国家网信办进一步加大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强化网络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网信部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网络执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规范合法、处罚精准适当,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整改通报、问责激励力度,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