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岗位践学,备战转型当先锋******
第七十一集团军某旅紧贴使命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岗位践学,备战转型当先锋
初春时节,苏北大地。第71集团军某旅组织的一场多课目、高强度连贯考核演练拉开战幕。官兵斗志昂扬、敢打敢拼,先后打破多个课目纪录。该旅领导告诉记者,他们紧贴使命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有效激发了官兵爱军精武热情,促进了部队战斗力提升。
几年前,该旅千里移防,在新的热土上挥洒汗水开新业,苦练本领铸“铁拳”。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深走实,他们广泛开展“牢记使命职责、再创辉煌业绩”活动,教育引导官兵弘扬部队光荣传统,苦练打赢本领,立足本职岗位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蓝图,也为练兵备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战出发,研战谋战、练兵备战、应变应战,做好随时能战准备。”在该旅装步一连训练场,副连长熊亮结合自身成长经历,与战友分享学习报告感悟,赢得热烈掌声。入伍以来,熊亮多次在上级比武中夺冠,被集团军表彰为“王杰式好战士”。
以行动检验学习成效,用实绩诠释担当作为。该旅官兵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刻苦钻研打赢本领。他们紧盯制约体系作战能力提升的重难点问题,让协同课目走向比武考核前台,以模块组合为考评重心,努力探索创新复杂环境下的战法训法,部队遂行联合作战任务能力稳步提升。
备战转型当先锋,攻坚克难开新局。去年,该旅官兵穿丛林、渡岸滩、跨戈壁,高标准完成多项重大任务。新年伊始,全旅官兵以昂扬状态投入到练兵备战中,一幅开局即开考、跑步进战位的练兵画卷在该旅各个演兵场铺展开来。官兵纷纷表示,要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坚定执着,向心凝聚、向战发力、向难攻坚,跑出新时代奋斗强军的加速度。(解放军报 刘波 特约记者 高骏峰 特约通讯员 李政)